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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0-11-18 11:37:26

 

“十四五”期间,是学校实现党代会制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阶段。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对于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大力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家、教育系统和河北省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科学谋划,行稳致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十四五”目标任务,切实加快推进学校创新型多科性大学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结合。按照《河北地质大学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既定战略,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保证学校发展目标、改革任务连贯一致;全面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以及高等教育发展态势,坚持与时俱进,突出改革创新,力争实现新突破。

(二)民主性和科学性相结合。充分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坚持广开言路,问计于民,汇聚民智,达成共识;全面总结“十三五”事业发展情况,科学设定“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三)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切实从学校校情、院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既不好高骛远,也不固步自封;立足当前,突破制约,着眼长远,超前思考和部署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改革举措。  

(四)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依据《河北地质大学章程》,强调程序规范,依法将规划提交学校相关组织机构讨论审议;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目标可实现、任务可落实、措施可操作、过程可监控,加强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效衔接,提升规划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的落实情况。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的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十三五”时期学校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工作思路。

(二)编制“十四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简称“总体规划”)。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国家规划在河北地质大学的贯彻和落实,是学校其他规划编制的依据。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总体规划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

(三)编制“十四五”专项事业发展规划(简称“专项规划”)。“十四五”专项规划,是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的任务分解。专项规划包括学科建设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本科生教育规划、研究生教育规划、科研与服务规划、财经工作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后勤保障规划、大学文化建设规划、智慧校园建设专项规划等。

(四)编制各部门、学院(部、所)“十四五”发展规划(简称“二级单位规划”)。二级单位规划是学校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在学院、部门的落实,重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目标和思路,要把规划的核心体现在优化治理、提高质量上来,要育得好人、留得住人、引得进人,不断推进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各单位党政班子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规划制定过程须充分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基层教代会组织充分讨论。

以上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二级单位规划构成学校整个规划体系。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着力点、二级单位规划为抓手。

四、进度安排

根据工作实际和规划编制要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0年4月到2020年10月)。成立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机构,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的落实情况,积极组织多种形式校内外调研工作,推进相关专题研究,周密部署有关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面向校内外广泛征求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文本起草阶段(2020年10月到2021年1月)。启动学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规划文本起草工作。在总结“十三五”规划和前期工作基础上,形成“十四五”总体规划文本初稿;在“十四五”专项规划基础上,完善形成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初稿。

(三)修改论证阶段(2021年1月到2021年3月)。修订完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后形成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并征求校友代表等相关校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论证和咨询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学校总体规划审议稿。

(四)审议完善阶段(2021年3月到2021年4月)。总体规划须征求校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经教代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由党委全委会审定通过。专项规划经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修订完善后,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五)发布实施阶段(2021年4月到2021年5月)。发布实施“十四五”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完成对规划任务与主要指标的落实和分解工作,并与各学院签署目标责任书。院级规划依据发布实施的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进行完善,经学校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备案并由学院发布实施。

五、工作组织

(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的制定与推动工作;定期听取规划起草工作小组的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对规划制定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领导并推进各项规划编制任务的顺利完成。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邢承国  王凤鸣

成 员:南振兴  侯书文  张小平  蔡建章  闫军印

冯鸿雁  王  滨  赵永强

(二)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总体推进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审议专项和二级单位规划。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负责处理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焦董瑞

办公室副主任:曹延飞  王丽娜

办公室下设两个小组,具体职责和成员:

1.综合组: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存档,讲话起草、工作总结、会议通知、调研安排、工作协调及其它工作。

成 员:王丽娜  张耀东 蒋北辰

2.编制组:负责规划起草等相关工作。

成 员:曹延飞  王 欣  崔邢涛  陈 娜  王 磊  刘 飞

(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由专项规划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主管校领导任组长,负责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工作小组名单须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安排见附表一)

(四)二级机构规划编制工作组。由二级机构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等构成。二级机构的党政负责人为组长,负责本单位规划编制工作。工作小组名单须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专家咨询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根据规划编制工作需要,邀请校外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与指导,负责规划的全面论证。

六、“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是关系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的重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在规划工作小组领导下,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明确一位负责规划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规划起草工作的执笔人。

(二)加强规划与其他重要决策的衔接。编制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发展的方方面面,编制过程中要加强衔接。各单位一定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做细做实,注重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的相互衔接。

(三)强调规划的民主参与。各单位要为师生员工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开辟畅通的渠道,广泛听取学校各方面特别是学术委员会专家的意见,使广大教职员工更多更好地认识规划、关心规划和参与规划,形成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决策咨询机制,切实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真正树立规划的权威性。

(四)突出规划的重点领域。各规划均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主要方向,使规划在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重视其他事业规划。在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规划中未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依据自身发展状况,成立相应工作组织,参照专项规划或二级单位规划制定程序,制定各自的“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其事业发展规划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备案。


附件一

       学校“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分工

序号

专项规划名称

负责

校领导

牵头单位

协作单位

1

学科建设规划

闫军印

发展规划处

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财务处

2

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张小平

人事处

发展规划处、财务处

3

本科生教育规划

赵永强

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4

研究生教育规划

闫军印

研究生学院

发展规划处、教务处

5

科研与社会服务规划

王滨

科学技术处

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党办校办、继续教育学院

6

财经工作规划

冯鸿雁

财务处

国资处、校园规划建设处

7

校园建设规划

冯鸿雁

校园建设与规划处

财务处

8

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

赵永强

国际处

教务处

9

后勤保障规划

冯鸿雁

后勤集团

国资处、校园规划建设处

10

大学文化建设规划

南振兴

宣传部

团委、学生处、教务处

11

智慧校园建设规划

冯鸿雁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财务处、国资处、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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