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学校章程的拟定和修订等工作。
3.负责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制订专项规划,指导各学院(部)制定发展规划。
4.负责对学校重大改革和重大决策进行调研论证,为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5.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的规划、管理及评价,负责“双一流”建设的规划、申报及经费管理等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博士授权申请及立项建设工作。
7.负责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学校规章制度的审查、清理及汇编等工作。
8.负责学校省部共建合作工作,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合作协议的审核、监督合作协议的落实等工作。
9.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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