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琦,男,1955年出生,河北枣强县人。1978年毕业于河北地质学院经济管理系,同年分配到地质矿产部工资处工作,先后任副处长、处长。任处长期间,曾先后分别到地矿部塔北石油勘探指挥部、广东工程勘查院挂职,任办公室主任、副院长等职。1994年任中国地质矿业集团总公司筹备组副厅级负责人。1996年任地质矿产部劳动中心副主任。1998年至今任国土资源部人力开发中心副主任、研究员。自毕业以来,从事宏观经济管理工作20余年,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大量政策建议和研究报告,被有关部门领导采纳,形成改革方案和规范性指导性文件。1985年主持工资处工作后,参与了地矿部大量经济制度、改革方案、计划、规划、办法的制定:1982年主笔起草地质矿产部《地质找矿奖励办法》;1985年主笔起草、1993年主持和主笔起草了《地勘行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在全行业实施;1988年主持起草的地矿部《搞活地勘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办法》、1991年《地勘单位工效挂办法》、《岗位劳动评价办法》;1992年著述《地勘单位工资管理》一书;1998年主持起草了国土资源部《地勘单位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实施办法》及大量工资、津贴、保险、福利改革方案和办法等。20世纪八九十年代,王殿琦是全国知识分子待遇研究小组成员、全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研究小组成员、全国劳动学会工资专业委员会理事、地质劳动学会常务理事、高级经济师评委、公务员面试考官、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评委等,参加了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和设计。1997年获全国人事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还有2项科研成果获地矿部科技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