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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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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地质大学“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3-04-06 16:56:13

校属各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充分掌握学校“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与发展态势,推动规划指标任务不断优化,实现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1.学校总体规划目标指标完成度。对学校“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数据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

2.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推进度。对学校“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十项重点任务”和“七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深入督查。

3.各专项(学院)规划实施进度。各相关单位对照本单位制定的“十四五”专项(学院)规划进行自查,重点评估各项指标目标和任务举措完成落实情况,客观评价分析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工作举措,推动规划落实。

二、任务分工

“十四五”规划中期督查工作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各部门各学院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具体如下。

1.主要办学指标:相关单位对照《主要发展指标分解表》,对各自负责的主要办学指标及相关说明进行填报。

2.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相关单位对照《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和《重点实施工程分解表》展开自查,逐条梳理进展情况,简要填报工作举措。

3.各管理单位、教辅单位、直属单位(后勤集团)除填报上述表格外,应进一步就各自负责的任务目标进展情况、主要措施、相关成效、存在问题进行凝练总结,同时为保障“十四五”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顺利达成,对今后拟定的对策建议和拟采取的工作措施等进行说明,形成中期检查总结报告。其中承担专项规划的单位,要结合专项规划的任务目标开展深入对照总结。

4.各学院要以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统领,对照本学院“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自查,撰写中期检查总结报告。

上述任务分工中涉及到的《主要发展指标分解表》《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重点实施工程分解表》以及中期检查总结报告撰写模板等文件另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督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指定一名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络人,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做好本次督查工作的上传下达、数据填报、报告编写、问题反馈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2023年4月13日前,各单位将联络人信息表(附件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2.时间安排。2023年6月30日前,请各单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需注明单位名称。各管理单位、教辅单位、直属单位(后勤集团)中期检查总结报告需由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提交纸质版,各学院的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由本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提交纸质版。纸质版报告提交至发展规划处战略规划科(主楼422室,邮箱hddfzgh@163.com,联系电话:87208345)。

附件一:各单位“十四五”规划中期督查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河北地质大学

2023年4月6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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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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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






各单位“十四五”规划中期督查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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